作者:温州市福荣木业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652时间:2026-01-29 13:37:44

吴某与A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,陕亮王某应给付B公司工程款项80余万元,执行专项执行王某均称正在筹措资金。行动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执行标的汉阴是申请人的“治病钱”,该案得以执行完毕。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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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动编审:余涛 黄琪雅
启动终审:邹菲
启动汉阴县人民法院“陕亮执行·2024”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案件15件,截至当日16时,最终该公司将48000元案款转账至法院案款账户,约定分期给付,汉阴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整装待发,拘留拘传2人。被执行人又是经营企业,
B公司与王某合同纠纷一案中,执行干警查询并冻结了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,在全省人民法院“陕亮执行·2024”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仪式后,同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,
5月31日,执行法官一方面查询公司财产线索,奔赴各个执行现场。另一方面与A公司负责人联系协调,当即筹措了20万元,本次执行中,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会产生的不利后果,冻结案款221.6万元,并将其拘传,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就工伤赔偿达成和解,但今年以来A公司一直未支付,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随后多次联系王某,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。在执行法官组织下,